1、济南保安人员要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2、济南保安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
3、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4、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6、济南保安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7、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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